《香港還押人士的權利與規定:法律援助、探訪及生活指南》

1. 介紹還押人士的定義和狀況

在香港的司法系統中,還押人士是指那些尚未被法院判決有罪,但因為各種原因而被羈押在監獄或其他羈押設施中的個人。這些人通常是在等候初級偵訊或高等法院審訊的過程中。還押的原因可能包括等待審判、等待上訴結果,或者因為被認為有逃跑風險或可能干擾證據而被羈押。

還押人士的狀況相對於已被判決的在囚人士有所不同。雖然他們也受到監獄的管理和規範,但他們仍享有某些特殊權利和程序,以確保他們在等待審判期間的權益得到保護。例如,還押人士有權申請保釋,若被拒絕保釋,也可以申請覆核。

2. 法律援助和保釋程序

法律援助

還押人士在面臨法律程序時,享有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法律援助是為那些無力支付法律費用的個人提供的資助,讓他們能夠獲得專業的法律服務。還押人士可以向院所主管或更生事務人員查詢如何申請法律援助的詳細程序。通常,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相關的財務證明和案件資料,以便評估是否符合資助條件。

保釋程序

保釋是指在審判前,允許被羈押的人暫時離開監獄,但必須遵守特定的條件。還押人士可以申請保釋,保釋的決定通常由法院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做出。保釋的條件可能包括支付保釋金、提供保證人、限制出行等,以確保被保釋的人會出庭應訊。

如果保釋申請被拒絕,還押人士有權申請覆核。覆核程序允許他們向更高級別的法院或專責機構提出上訴,重新評估保釋的決定。覆核時,需要提交新的證據或理由,説明為何之前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合理。

在香港,保釋和覆核程序是設計來確保公平和正義的重要機制,讓還押人士在等待審判期間能夠享有合理的待遇和保護。

3. 探訪權利和安排

還押人士在香港的探訪權利是受到嚴格規定的,以下是詳細的介紹:

探訪時間和規定

還押人士可以每日接受一次親友探訪,每次探訪限時15分鐘,不得超過2名探訪者(包括嬰兒及孩童)。這個規定確保了還押人士與親友保持聯絡的同時,也維持了院所的秩序和安全。

申報和更改探訪者名單

探訪者必須是在囚人士的申報訪客名單中。要申報或更改探訪者名單,需要提交相關的個人資料,包括探訪者姓名、與在囚人士的關係、身份證號碼、住址及簽署。這些資料將被登記和檢查,以確保探訪的合法性和安全。

電子預約系統的使用方法

懲教署提供了電子預約系統,讓探訪者可以更方便地管理預約、查詢在囚人士的最新探訪狀況及認可交來物品的餘額。以下是使用電子預約系統的步驟:

  • 用戶登記:探訪者需要完成用戶登記程序,並得到在囚人士的同意才可使用電子預約服務。
  • 預約時間:用戶可以透過「智方便」或登入親友探訪電子服務平台預約未來七天的探訪時間。可供預約的時間視乎各懲教院所的安排。
  • 管理預約:預約被接納後,探訪者可以更改、取消或翻查預約。這個系統大大縮短了探訪者在懲教院所輪候登記探訪的時間。

4. 私人膳食和物品接收

私人膳食的規定

雖然香港法例中沒有明確提到還押人士收受私人膳食的規定,但一般來說,還押人士主要通過院所提供的膳食來滿足基本需求。如果有特殊需求,需要通過正式渠道申請。

認可交來物品的電子訂購服務和規定

還押人士可以收受特定的物品,以下是相關的規定和電子訂購服務的介紹:

  • 認可物品:認可交來物品的種類包括衛生用品、文具和零食。例如,衛生用品如牙刷、牙膏、洗手液等;文具如原子筆、信封等;零食如M&M’s、啫喱糖等。
  • 電子訂購服務:雖然目前沒有明確的電子訂購服務,但所有物品需要交給登記處,經職員檢查及登記後,由署方職員交分發給還押或在囚人士。特定的物品更需要經署方批准才可交給他們。
  • 物品限制:每種物品都有特定的限制,例如零食只能入給還押人士,每次探訪只能帶一包且只限一款。

這些規定確保了物品的安全和合法性,同時也維持了院所的秩序。

5. 工作和職業訓練

在香港,還押人士雖然主要是在等候審訊,但他們仍有機會參與工作和接受職業訓練。這些安排不僅幫助他們維持身心健康,也為他們未來重新投入社會做好準備。

參與工作的機會

還押人士可以選擇參與工作,與被定罪的在囚人士一樣,他們會被分配到合適的工作組別。這些工作組別通常由合資格的工藝教導員指導,教導必要的工作技巧和正確使用工具及機器的方法。工作內容可能包括手工藝、製造業等各種領域,旨在培養實用的技能和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 工作安排: 院所會根據還押人士的技能、能力和各個工作組別的空缺,將他們分配到適合的工作組別。
  • 工作安全規則: 參與工作的還押人士必須遵守工作安全規則和程序,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
  • 職業訓練: 除了日常工作外,還押人士還可以接受不同行業的職業訓練,幫助他們在獲釋後找到工作和重新融入社會。

工作技能和職業訓練的提供

香港的懲教署提供多樣化的職業訓練課程,目的是讓還押人士在獲釋後能夠找到穩定的工作。這些訓練包括但不限於:

  • 手工藝訓練: 教導各種手工藝技能,如木工、裁縫等。
  • 製造業訓練: 提供製造業相關的技能訓練,如機械操作、電子裝配等。
  • 服務業訓練: 培養服務業相關的技能,如餐飲服務、客戶服務等。
  • 職業安全訓練: 教導工作場所的安全規則和程序,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

通過這些工作和職業訓練,還押人士可以學習新的技能,提升自我價值,同時也能夠在精神上保持積極和健康的狀態。

6. 健康檢驗和醫療服務

入獄後,還押人士會經歷一系列的健康檢驗和醫療服務,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和精神健康。

入獄後的身體檢驗程序

當還押人士入獄時,會由醫生進行個別的身體檢驗。這個程序包括:

  • 健康狀況記錄: 醫生會記錄還押人士的健康狀況,包括任何既往病史、藥物過敏等重要信息。
  • 身體檢查: 進行全面性的身體檢查,確保還押人士沒有任何隱藏的健康問題。
  • 心理評估: 除身體檢查外,還會進行心理評估,以了解還押人士的精神健康狀態。

院所人員會見新收納在囚人士的目的和過程

在入獄初期,院所主管、醫護人員、收押室人員及更生事務人員會與新收納的還押人士會面。這些會面的目的包括:

  • 協助處理即時事宜: 幫助還押人士處理任何需要即時處理的事宜,例如特別病歷、服藥記錄、暴力記錄等。
  • 了解個別需求: 了解還押人士的個別需求,例如影響工作或參與體育活動的因素、毒品或酗酒相關問題等。
  • 提供支持: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導,幫助還押人士順暢地適應監獄生活。

這些會面不僅能夠確保還押人士的健康和安全,也能夠提供一個平台,讓他們表達自己的需求和關切。

7. 紀律和懲罰

在香港的監獄中,還押人士必須遵守嚴格的紀律規則,以維持院所的秩序和安全。以下是違反規則可能導致的紀律處分和懲罰措施:

違反規則的紀律處分

  • 如果還押人士違反監獄規則,例如工作怠慢、拒絕工作、吸煙、或其他不當行為,他們可能會面臨紀律處分。這些處分可以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更嚴厲的懲罰,如扣除獎勵、限制活動時間等。

工作怠慢或拒絕工作的後果

  • 如果還押人士被發現工作怠慢或拒絕工作,他們將會受到紀律處分。工作是監獄生活的一部分,目的是幫助在囚人士學習新的技能和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以便在獲釋後重新投入社會。拒絕工作或工作怠慢不僅會影響個人發展,也會違反監獄的規定,從而導致懲罰。

搜查和檢驗

  • 還押人士在入獄時,以及在監督或其他主管人員作出指示時(如出席法庭聆訊後),均須被搜查。這些搜查應由同性及得到授權的人士進行,以確保監獄內的安全和秩序。

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

  • 除工作相關的違規外,還押人士如果涉及其他違規行為,如毀壞財物、暴力行為、或其他不當行為,也會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和懲罰。這些措施旨在維持監獄內的秩序和安全,同時也教育在囚人士遵守規則和社會norms。

8. 常見問題和答案

Q:還押人士可以每天接受多少次探訪?

A: 還押人士可以每日接受一次親友探訪,每次不得超過2人,限時15分鐘。

Q: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A: 還押人士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詳情可向院所主管或更生事務人員查詢。法律援助可以幫助他們在法律程序中得到適當的代表和支持。

Q:還押人士可以收受私人膳食嗎?

A: 是的,還押人士可收受私人膳食,但必須由持有合法牌照的食物供應商提供,並需獲得院所主管的批准。

Q:還押人士有工作和職業訓練的機會嗎?

A: 是的,還押人士可以參與工作和接受職業訓練,以幫助他們在獲釋後重新投入社會。工作和職業訓練是監獄的一部分,目的是培養在囚人士的工作技能和良好工作習慣。

Q:如何預約探訪?

A: 可以通過懲教署的電子預約系統預約探訪,預約被接納後可以更改、取消或翻查預約。這個系統方便了探訪者的安排和管理。

Q:還押人士可以自費購買私人物品嗎?

A: 是的,還押人士可以自費購買私人物品,但必須符合監獄的規定和獲得批准。例如,濕紙巾、潤唇膏、牙線等物品需要事先批准才能帶入監獄。

Q:如何申請特殊膳食安排?

A: 如果還押人士需要特殊膳食安排(例如必須吃素),應當在新收納會見時就提出,以供院方考慮。監督如信納因情況而有必要為某名囚犯提供與一般監獄膳食不同的膳食,可指示給予該囚犯不同的膳食。

Q:還押人士可以自己付錢請私人醫生嗎?

A: 不可以。因為派出的公立醫院的醫生或懲教署的醫生已經達到了足夠認可的醫療水平,所以沒有這種特別安排。